领事认证申请须通过卡尔加里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代办。中国公民的认证申请可通过签证中心代办,也可直接向中国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递交。
一、领事认证简介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二、申请条件
拟申请办理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领事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1、文书已由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或西北地区司法部门指定机构认证;
2、文书真实合法,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3、认证文书中不得含有中国国内颁发的文书或其复印件,如中国护照、房产证、公证书、身份证、结婚证等;
4、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金属孔钉(eyelet)装订、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当地公证】:有关文书首先由加拿大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或律师办妥相关公证。例如:
Ø 房产或财产相关委托书、单身声明、同一人声明、放弃继承权声明等;
Ø 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死亡证明、无犯罪证明、学历证明、加拿大护照、枫叶卡等加拿大出具文书的翻译,或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办理公证前请先向国内用文单位确认所需文书内容,并根据公证员或律师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加拿大的部分官方文件原件,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死亡证,可直接进行【第二步-省级认证】,是否使用原件认证,请按国内用文单位要求。
【第二步-省级认证】:办妥的公证文书由下列机构之一进行省级认证,以核实公证员或律师的资质及其签章真实性(可邮寄办理,请参照相应政府机关要求准备材料),得到省级认证文件(下图为常见省级认证文件):
Alberta:
Deputy Provincial Secretary’s Office
Room 111, 9833-109 St. Edmonton, Alberta T5K 2E8
Tel: 780-4275069, 3100000, 3104455
Saskatchewan:
Ministry of Justice and Attorney General, Authentication Services
800-1874 Searth Street, Regina SK, S4P 4B3
Tel:306-7873899
Northwest Territories:
Legal Registri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1st Floor, Sourt M. Hodgson Building, 5009-49th Street
PO BOX 1320, Yellowknife, N.T. X1A 2L9
【第三步-领事认证】:办妥上述两步后,请向卡尔加里中国签证中心递交领事认证申请。申请人为中国公民的,也可向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递交。
四、所需材料
1、逐项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字(共两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原件一份。
2、拟认证的文书原件及逐页复印件(包括省级认证首页)一份。复印件请均缩印至A4或letter size纸。
3、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4、如申请人为非加拿大公民,还需提供其在加拿大合法居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枫叶卡(正反面复印)、学习许可、工作许可、Visitor Visa等。
5、代办人代为递交的,还应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护照、枫叶卡、驾照),填妥《申请表》中代办人一栏并签字。
6、如办理商事类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居留证件(如有)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1、签证中心:
周一至周五每天9:00至15:00。
周六及周日休息。加拿大当地及中国的公共假日休息时间安排请参看签证中心放假通知。
地点:Suite 200, 855 8th Ave. S.W. Calgary, Alberta, Canada T2P 3P1
2、总领事馆(限中国公民申请):
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2:00。
周六及周日休息。加拿大当地及中国的公共假日休息时间安排请参看总领事馆放假通知。
地点:1011 6th Ave. S.W. Calgary,Alberta, Canada T2P 0W1
六、办理所需时间
1、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
2、加急办理:需2个工作日,即第3个工作日取证;
3、特急办理:需1个工作日,即第2个工作日取证。
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核实情况和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时间延长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取证及收费
请根据取证单标注的日期及地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件单原件缴费取件。
1、在总领事馆办理:
(1)费用:普通办理(4个工作日):民事类认证:中国公民每份10加元;商事类认证:中国公民每份20加元。加急办理(3个工作日):每份加收35加元;特急办理(2个工作日):每份加收50加元。接受现金支票( Money Order,收款人请写: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和加元银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
(2)取件时间:工作日上午11:00至12:00,下午14:00至15:00
2、在签证中心办理:请参照签证中心付款方式及费用表及办公时间。
八、咨询联系
1、签证中心:
(1)电子邮件:calgarycenter@visaforchina.org
(2)传真:1-403-699-9776
(3)电话:1-403-930-2288
2、总领事馆:
(1)电子邮件:documentary@chinaconsulatecalgary.com(推荐使用,工作日24小时内答复)
(2)传真:1-403-264-6656(推荐使用,工作日24小时内答复)
(3)电话:1-403-264-3322,1-403-537-6905 人工接听时间:工作日下午2点30至4点30分 (咨询人数较多,占线情况经常发生,请耐心等待)
九、注意事项
1、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有关规定,认证只证明省级有权机构有关官员的签字和印章属实,对被认证文书内容不负责。
2、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件必须一事一证,一份文件证明多件事情或夹带无关文件的公证书不予认证。
3、根据国内有关部门规定,用于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超过6个月的,不予办理认证。
4、用于赴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予办理认证。
5、送总领事馆认证的文件,如出现程序不完整、或格式不规范、或含不合法内容、或文件有涂改或拆换等问题,将不予受理。
6、经领事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7、认证办妥6个月后逾期未取证,认证文件将被销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常见问题
1、国外文书送至中国境内使用,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领事认证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外交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目前,中国尚未与任何国家签订互免领事认证的双边条约或协定,但在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和协定中有“免除认证”的条款。除此之外,凡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民商事文书,一般需办理领事认证。
2、国外文书送至中国境内使用,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根据国际惯例和领事认证实际做法,首先,中国驻外使领馆通常只能确认驻在国外交部或认证机构的印章和签署的真实性。其次,中国驻外使领馆一般没有驻在国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构的印章和签字备案,无法确认文书的印章和签署的真伪。因此,有关文书应当先办妥当地主管机关的公证和认证手续后,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3、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在办理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认证前,应向哪里办理有关公证认证?
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拟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不予直接公证,必须先到加拿大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经省级有权机构认证后,再送到我中心办理认证。
中国公民拟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如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不提供直接公证,需先在加拿大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经省级有权机构认证后,再送到我中心或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办理认证。
4、什么样的文书不予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确认的活动。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事认证机构不予办理:1、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2、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3、文书的装订、印鉴、签名等技术性标准不符合出文机构、用文机构规定和要求的;4、文书的内容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5、领事认证机构认为不应办理的其他情形。
5、中国国内出具的公证书等已带到国外,但未办理认证,是否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中国驻外使领馆没有国内涉外公证处或商业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和印章备案,无法核实文书真伪,因此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证明的领事认证申请。
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程序办理领事认证,及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当事人不便回国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代理有关手续。
6、中国国内出具的公证书、商业证明等,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者商业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当先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被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再根据文书使用国和其驻华使领馆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或者也可能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