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须知 |
一、我领区(阿尔伯塔省、萨斯卡彻温省、和西北地区) 内的申请人可向我馆或香港特区入境处免费索取《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海外)说明书及申请书》、收费通知和付款表。 二、申领香港特区护照的资格由香港特区入境处负责审定。 三、从海外递交申请书的方式 1、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递交 当事人需亲自向就近的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递交申请。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由中国使、领馆转送到香港特区入境处处理。做好的护照将送回中国使、领馆签发后通知申请人前往领取。递交申请时,除向特区政府交纳有关费用外,须单独另向我馆交纳邮寄服务及手续费每人60加元。如特区护照的申请未获批准,我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处递交 申请人也可将填妥的香港特区护照申请书连同所需证明文件的影印件及护照费等直接寄交香港特区入境处处理。护照办妥后,申请人须带有关证明文件的正本亲自到香港特区入境处领取。 四、递交申请前请仔细阅读《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海外)说明书及申请书》中每一项内容。 五、香港特区入境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地址: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IMMIGRATION DEPARTMENT,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HONG KONG 电话:011-852-2824-6111 传真:011-852-2519.9619 网址:http://www.immd.gov.hk Email: enquiry@immd.gov.cn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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